搜索
关于我们
>
>
工业废水氨氮超标的解决措施

工业废水氨氮超标的解决措施

【概要描述】随着社会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大工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环瑞以成熟的技术与低廉的优势为大量困扰企业解决了氨氮去除难题,相信在今后不断的创新研发过程中,环瑞将会推出更多先进的工艺。 工业废水的处理工艺和技术受到了人们广泛的关注,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工业废水处理的技术开发工作中,以响应环保理念的大力倡导和推进。虽然,在科技的不断发展和推动下,工业废水的处理技术和工艺得到了不断的改进和创新,但是工业废水的处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特别是工业废水处理出水氨氮的问题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相关人士的关注。在水体环境中氨氮含量的过高会造成水体的富营 养化,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对氧气的消耗。因此,工业废水处理出水中氨氮的问题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并及时进行 采取针对性的处理和解决措施。

工业废水氨氮超标的解决措施

【概要描述】随着社会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大工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环瑞以成熟的技术与低廉的优势为大量困扰企业解决了氨氮去除难题,相信在今后不断的创新研发过程中,环瑞将会推出更多先进的工艺。

工业废水的处理工艺和技术受到了人们广泛的关注,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工业废水处理的技术开发工作中,以响应环保理念的大力倡导和推进。虽然,在科技的不断发展和推动下,工业废水的处理技术和工艺得到了不断的改进和创新,但是工业废水的处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特别是工业废水处理出水氨氮的问题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相关人士的关注。在水体环境中氨氮含量的过高会造成水体的富营 养化,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对氧气的消耗。因此,工业废水处理出水中氨氮的问题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并及时进行 采取针对性的处理和解决措施。

详情
随着社会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大工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环瑞以成熟的技术与低廉的优势为大量困扰企业解决了氨氮去除难题,相信在今后不断的创新研发过程中,环瑞将会推出更多先进的工艺。
 
工业废水的处理工艺和技术受到了人们广泛的关注,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工业废水处理的技术开发工作中,以响应环保理念的大力倡导和推进。虽然,在科技的不断发展和推动下,工业废水的处理技术和工艺得到了不断的改进和创新,但是工业废水的处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特别是工业废水处理出水氨氮的问题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相关人士的关注。在水体环境中氨氮含量的过高会造成水体的富营 养化,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对氧气的消耗。因此,工业废水处理出水中氨氮的问题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并及时进行 采取针对性的处理和解决措施。
 
 
常用的氨氮解决措施:
 
1、改善水力停留时间:生物硝化曝气池的水力停留时间也较活性污泥工艺长,因为硝化速率较有机污染物的去除率低得多,因而需要更长的反应时间。至少应在8h以上。
 
2、改变pH:尽量控制生物硝化系统的混合液pH大于7.0,因为硝化对pH反应很敏感,在pH为8~9的范围内,其生物活性强,当pH9.6时,硝化菌的生物活性将受到抑制并趋于停止;
 
3、改变温度:冬季时污水处理厂特别是北方地区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氨氮的现象较为明显因为硝化对温度的变化也很敏感,当污水温度低于15℃时,硝化速率会明显下降,当污水温度低于5℃时,其生理活动会完全停止。
 
3、投加环瑞氨氮去除剂:无需改变原有工艺流程,可直接投加,操作简单方便,药剂主要是通过强氧化作用,分解水中的氨氮。加药后不会产生沉淀物,分解物也不会重新结合。环瑞氨氮去除剂具有投加量少,对氨氮的去除率髙,处理结果稳定,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同时还有脱色、降低COD等辅助功能。
 
4、加强废水处理的内部管理与维护,在进行工业废水的处理时,其废水处理机构的内部管理及水处理设备的维护和水处理剂的投放量也是防止废水处理出水氨氮重要举措之一。工业废水处理机构要加大内部的管理,制定与之配套的水处理方案,增大对排放废水的监测力度并及时对进水进行规律性的抽样检测,以为后续的水处理方案和应急处理提供必要的参考和依据。
 
在工业化不断推进的今天,工业废水的处理工作已经成为工业化向前发展的关键环节,工业废水处理技术与工艺的发展也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工业废水处理出水氨氮问题已经受到了许多专业人员的研究和分析,通过加大废水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应急处理预案及加强废水处理的内部管理与维护等方面来实现有效的处理和解决,提高工业废水处理出水的质量水平,达到出水氨氮的达标.
上一个:
上一个:
全国服务热线:021-62212990          邮箱:coiico@coiico.cn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2588弄1号
版权所有:可徕卡(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沪ICP备18041946号-1